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5-06-19 13:37
录取批次的安排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次设置。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使用生源所在省份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成绩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投档条件。
进档考生以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
当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其余科目中最高成绩、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靠前者优先。
加分政策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与应届生同等待遇!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具体措施咨询我校教务处:0412-5928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