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校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分为校长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四种:
①校长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每生每年10000元;
②综合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分为特等奖学金2000元/年、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二等奖学金800元/年、三等奖学金500元/年等四个等级;
③单项奖学金:奖励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的学生,设立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奖学金、道德楷模(标兵)奖学金、志愿服务(标兵)奖学金、社会实践(标兵)奖学金、自立自强(标兵)奖学金、文体活动(标兵)奖学金、突出进步奖学金等奖项。其中,非标兵类奖学金100-300元/年,标兵类奖学金分为500元、1000元、2000元等三个等级。
④社会奖学金:由热心于学校发展和人才培养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捐资设立的奖学金,分为企业奖学金、校企合作奖学金、校友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等非完全校内评选奖学金。具体的等级和金额由资助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与学校共同决定。
困难生资助办法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分两个等级,一等助学金每人4400元/年,二等助学金每人2750元/年。
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向国家开发银行或其它承办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具体政策到户口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勤工助学及困难补助:
①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基金,每年召开一次“招聘会”,学生竞聘上岗,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通过劳动取得勤工助学补贴,缓解经济困难问题。
②困难补助: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学校还争取社会上的资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学费减免及绿色通道:
①学费减免:按照学校相关政策,对孤儿大学生、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等实行学费、住宿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毕业生执行国家资助政策进行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②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先入学,然后根据调查、了解、核实的情况,分别采取相应的资助措施,保障每一位困难新生能够顺利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