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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7 10:03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批次:我校录取批次有本科提前B、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各专业所在批次见当年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录取时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录取完毕后,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不招生

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和各招生省份当年下发的招生工作规定,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学校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根据教育部和各招生省份当年下发的招生工作规定,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学校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