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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2-06-21 13:28

录取批次的安排

招生对象

参加今年高考并达到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高校招生办公室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

报考方式

国家计划内统招高职专业招生,考生根据当地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填报我校志愿。

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限英语。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3、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录取办法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无法满足考生志愿时,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按照各省高招办公室制定的2022年招生工作规定上的加分政策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