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要求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20:54
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并做补充说明。
(1)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所有专业不予录取;
(2)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3)考生患有第三条第6项、第7项、第9项中列出相关疾病,慎重报考我院医学类专业;
(4)肝功能异常者慎重报考我院医学类专业;
(5)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院建议肢体功能障碍考生慎报我院医学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