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15:42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录取原则: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艺术类招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本科、专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云南省考生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排序录取。其他省份考生以招生省(区、市)录取规则为准。
加分政策
我院录取考生时,考生加分政策以各省招办出台的加分政策为标准进行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生报到入学后,如对所学专业不满意,可以提出书面申请交我院学籍管理科对所学专业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