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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12:33

录取批次的安排

一、强基计划在所在省份高考提前批次前确定录取;

二、非通用语种专业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在投放省份的提前批次录取;

三、国家专项计划在实施省份安排的相应批次进行录取;

四、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一般在所在省份特殊类型批次录取;

五、普通高考一次批录取(上海安排在零志愿批次录取);

六、请考生关注各省招生计划的公布及志愿填报安排,合理准确填报高考志愿。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北京大学没有艺术类专业的招生。

加分政策

   北京大学在普通类统招提档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经北京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资格考生,按照国家相关招生政策进行录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北京大学对所有符合参加高考的考生均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北大按院系招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调剂专业的压力,在录取院系内部专业则基本由自己选择,不存在转专业的情况,满足了学生的专业志愿(提前批次录取的外语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能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提前批次录取的其他考生入校后不能转专业;其他在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如果入学后对所学院系内部所有专业均不感兴趣想改学其它院系的专业,有以下途径:

   一是入学后第一学年的下学期,可以申请转系或转专业,双方院系许可,需经过一定的测试,合格者可以转系;

   二是可以选修双学位,还可以辅修其它专业。

   三是在毕业时保送或报考硕士研究生时进行专业调整。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