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高考将执行新的加分政策。
这一举措看起来只是取消了一些照顾加分项目,降低了一些项目的加分分值,却关系到每一位考生的切实利益,备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关注。
五部委规定2014年执行新的加分政策。高考事关高校人才选拔,事关考生切身利益,对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影响。高考加分政策在促进素质教育、提供多元化评价信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详细】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积极引导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教育公平,现就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高考加分管理工作通知如下:【详细】
2010年7月,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清理并规范升学加分政策”。2010年11月,教育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在2014年高考中开始执行新加分政策。【详细】
五部委发布加分新政后,各省坚决执行,积极落实,根据考生实际情况,细化加分条款。目前,部分省市陆续出台的新加分政策“瘦身”力度普遍较大。【详细】
高考加分政策“瘦身”,重在落实。五部委《通知》中明确指出,各地要规范加分工作流程。所有拟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均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这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阳光工程,也得到了高校和考生家长的支持。【详细】
省市 | 照顾政策 |
教育部 |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积极引导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教育公平,现就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高考加分管理工作通知如下【详细】 |
北京 |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本市部分高考加分项目的通知》京教计〔2012〕16号文件规定,我市高考自2014年起实行新的照顾加分政策。【详细】 |
天津 | |
河北 | 从2011年高考开始,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受省级表彰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详细】 |
山西 | 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0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山西省规范和调整高考加分意见备案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29号)文件精神,自2014年起我省普通高考执行规范和调整后的加分政策。【详细】 |
内蒙古 | 内蒙古从2014年起将执行新的高考加分政策。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要求,区内院校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加分政策,区外院校按照教育部要求,自行确定承认加分的政策并在院校招生章程中对外公布。【详细】 |
辽宁 | 辽宁省对普通高考部分加分项目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录取照顾办法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开始实施。【详细】 |
吉林 | |
黑龙江 | 黑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发出通知,根据国家五部委《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省人大修订的《黑龙江省民族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我省的高考照顾政策作出调整,取消了部分加分项目,削减了部分加分项目的加分幅度,一些竞赛获奖项目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 【详细】 |
上海 | 由于高考加分政策具有高利害性的特点,近年来在执行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为此,本市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对现行高考加分政策进行了系统梳理和认真评估,并决定在此基础上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确保本市高考加分项目的制定和实施能够全面体现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平公正的要求,确保更好地发挥高考加分项目的积极导向作用。【详细】 |
江苏 | |
浙江 | 从2011年起,体育类高考加分项目限定在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八个项目,赛事限定在附件1的范围内。【详细】 |
安徽 | 高考加分政策调整幅度最大的就在奥林匹克竞赛方面,有的项目加分政策取消,有的则不再享受保送生资格。【详细】 |
福建 | |
江西 | 根据《通知》精神,2014年起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同时,文件还要求各省合理适度调减加分项目和分值,并系统清理规范地方性加分项目。因此,2014年起,取消第一条第4、10款加分项目。【详细】 |
山东 | 一、下列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投档分数线照顾...【详细】 |
河南 | 我省结合实际,从加分项目、照顾强度、约束条件、监督管理等方面,对现行的高考加分项目进行了系统梳理和评估,提出了调整的具体意见,经省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研究,并报教育部同意备案,现将调整办法和进一步加强管理的意见通知如下。【详细】 |
湖北 | 湖北省将从2014年起对部分高考加分政策和保送生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政策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适用,2010年(含)以前已进入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仍适用现行的相关政策。【详细】 |
湖南 | 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0号)要求,我省制订了《湖南省部分高考加分项目调整方案》。【详细】 |
广东 | 广东省2014年高考加分项目调整方案出台,从2014年起,该省高考加分只保留6个项目,加分分值统一规范为本科加5分,专科加10分。【详细】 |
广西 |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14年高考报名期间采集考生具有加分或降分照顾的资格按如下内容采集。如果教育部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加分或降分的项目、幅度以教育部和我区有关规定为准。【详细】 |
海南 |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积极引导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教育公平,依据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科协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0号)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本着“减少照顾项目、降低加分分值、促进教育公平、维护录取公正”的原则,制定本暂行规定。【详细】 |
重庆 | |
四川 | 退役军人、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详细】 |
贵州 | 以下项目不再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省赛区一等奖者(省内高校加分政策);省级优秀学生;全国性体育比赛集体项目。【详细】 |
云南 | |
西藏 | |
陕西 | 陕西省招委会研究决定对应届高中毕业生的照顾政策、退役士兵照顾加分幅度等几项高考照顾政策进行了调整。【详细】 |
甘肃 | 1、调整奥赛照顾加分项目:取消奥赛省级赛区一等奖照顾加分项目,保留全国奥赛决赛一、二、三等奖加分项目,分值10分;【详细】 |
青海 | |
宁夏 | 第一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详细】 |
新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