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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2009年11月11日 来源:北京交通大学

 

  五、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学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我校将详细核实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认定资格和所在中学二年的推荐资格。

  六、其他说明

  由于初审合格的人数和最终能享受我校优惠政策的人数十分有限,请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名,以免影响正常学习和选择其他高校。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12月5日

  书面材料截止时间:2009年12月10日(以我校收到全部报名资料为准)。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44,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书面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报到考试时间:2010年1月2日报到,1月3日考试(请2009年12月20日后关注我校招生资讯网发布的考试通知)。1月底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咨询电话:010-51688441转9

  自动传真:010-51688421

  招生资讯网网址:http://zsw.bjtu.edu.cn

  七、本方案经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附:
 
2自主选拔招生在线报名系统----11月10日-12月5日开放
7、书面材料说明

1)学生应提供《北京交通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和中学签字盖章的《北京交通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推荐表》

2)对应每个“报名依据”应该提供至少一份证明材料:

  主要报名依据应该是I类、II类和III类之一,同时应该有一个次要报名依据
第II类对应主要报名依据的证明材料为《生源基地中学推荐优秀学生汇总表》,由中学填写并邮寄至我校

  高中阶段各类省级以上获奖证书、作品、论文的复印件等证明自己特长的材料,证书加盖中学公章

  证明材料在于充分体现学生的综合素质及在某一领域的培养潜能及特长,形式可不拘一格,可以是获奖证书、个人作品展示材料、学生挖掘个人潜力所写的自荐信(A4纸3页以内)等,关键是要有说服力

3) 与申请表中照片同底版的1寸照片3张

4) 报考建筑学专业需提供一份A3纸素描作品,否则报建筑学专业无效

5) 高中新课程实验省区应提供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

6) 请鉴别哪些材料可以作为对报名依据的证明材料,不要额外提供与报名依据无关资料。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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