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一场与时代发展的赛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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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声音
全国政协委员、长江大学副校长郑军:
保障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发展
目前,贫困地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仍然不足。一些地方对学前教育的管理体制基本已实现“以县为主”,但由于县级财政困难,难以充分保障学前教育发展经费。因此,应构建省级政府统筹的农村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省级财政增设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加大对农村幼儿教师专项经费投入,并实施省内贫困地区差异化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同时,建立省级统筹的学前教育在编教师招录制度。通过“定向与免费培养相结合”、在贫困农村地区试点推行学前教育阶段特岗计划、鼓励省级优质幼儿师范学校为当地农村培养教师等方式,培养补充幼儿教师。
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师范大学副校长郑福田:
疏堵结合监管民办无证园
对于民办无证园,不应一关了之,而是要疏堵结合。各级政府应根据当地常住适龄儿童情况,尝试“民办公助”办园模式,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对办学较好的民办无证园“择优转正”,并尝试设立“社区办园点”,弥补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另外,还要加强教师培训,将民办园教师培训列入当地教育部门师资培训计划,加大对无证幼儿园检查力度,制订依法取缔民办无证园工作流程。
全国人大代表、联想集团董事长杨元庆:
支持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发展
目前,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相对较少,幼儿教师的待遇和保障体系不够完善,且没有相关法律保障,导致学前教育缺乏高素质人才流入,且较多依赖良莠不齐的民办教育。
因此,要加大财政投入,支持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同时,贯彻幼儿教师准入门槛,并保障同工同酬,切实提高民办幼儿园教师和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收入水平。另外,还要研究制定出台《学前教育法》,从法律上保障幼儿教师各项权益。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刘焱:
公办园教职工编制标准亟待制定出台
在没有编制的情况下,政府应当以“同工同酬”为原则,按照在编教师的待遇,采取购买“岗位”的办法来补充教师;同时,要把民办幼儿园教师待遇纳入政府监管范围。此外,应尽快制定出台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以应对公办幼儿园数量和在园就读幼儿数显著增长,但教师编制数量严重不足的现状。
(本报记者 杜玮 高靓 整理)
政策链接
▶2010年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印发。《纲要》提出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目标,确立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明确了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任务,首次将学前教育专章单列部署。
▶2010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从“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多种途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多种渠道加大学前教育投入”等10个方面,提出了促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有效路径。
▶2011年起,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国家实施8个学前教育重大项目,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
▶2012—2013年,教育部相继出台《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等相关文件,对幼儿园教师专业能力、配备标准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
▶2011—2016年,教育部修订印发了《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治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等系列文件,指导各地加强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监管和指导,治理“小学化”现象。
▶2014—2016年,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确立扩大总量、调整结构、健全机制和提升办园质量四项重点任务。
▶2017年4月,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明确扩大普惠性资源,理顺办园体制、完善投入、成本分担、教师编制补充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提升保育教育质量三项重点任务。
▶2017年4月,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发布,此次评估周期为3—5年,实现幼儿园、附设幼儿班、幼教点的全覆盖,无证园首次被纳入评估范围。
(本报记者 杜玮 高靓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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