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
2010年03月12日
来源:阳光高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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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生计划的调整
省市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录取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组织高校共同执行国家招生计划的过程。在录取过程中,往往由于考生志愿的分布不均等多种原因,造成一些高校在某省完不成招生计划,而在另一个省报考人数又过多,这样就有了招生计划调整的问题。
关于招生计划的调整,教育部及各省主管部门有若干硬性规定,其中主要的有:本科院校、特别是重点本科院校为了弥补专业的不平衡预留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人数的1%,这个数字前几年曾规定为3%;各高校动用机动计划或在省市间调整招生计划要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否则各省市招生部门不能执行,此条不但在行政上有规定,操作时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做了逻辑限定;各省市已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没有列出的高校不能参加当年招生;某一高校在录取过程中追加计划,则按顺序依次录取考生;按志愿顺序几轮录取完成后,剩余招生计划汇总后统一重新向社会公布,同时公布未录考生分数分布,组织考生重新填报志愿,重新组织录取。
在录取过程中招生计划的调整与使用,无论招生的高校还是招生的管理部门,都必须按上述有关规定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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