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025年06月20日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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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填报志愿

29.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统考、统考合格基础上的校考(简称“统考+校考”)以及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三种类别。

其中“统考+校考”及本科层次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实行顺序志愿,同时投档。

“统考”及专科层次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工作与普通类本专科专业同批次录取。

30.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的,须在相应批次普通类栏目中填报有关院校及专业。

31.我省高考志愿填报实行院校专业组模式,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考生须在认真阅读高校招生章程和我省招生工作规定后,选择报考高校、院校专业组及组内专业志愿,考生的选考科目、特征条件须与所选择的院校专业组(专业)志愿要求相符。考生须在省招生办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并确认志愿信息,志愿信息一经网上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务必要登录教育部“阳 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或院校指定网站查询拟填报院校招生章程的详细内容,注意高校、院校专业组及组内专业的限报条件,因未查看院校招生章程,导致不掌握院校招生要求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32.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填报志愿时,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均须合格,方可投档。否则,其填报高校志愿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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