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024年05月15日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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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生档案

19.考生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考)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数据要确保真实准确、图像规范,且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等纸介质材料内容一致。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考生的纸质档案由县考试中心组织建立,用密封条密封并加盖骑缝章,由县考试中心统一保管或委托报名点保管(报名点不得启封、拆阅)。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准考证或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纸质档案,自行带交录取高校报到,考生不得擅自启封、拆阅。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结束后分批将录取名单分发给考生所在县考试中心。县考试中心应主动联系、督促已录取考生办理纸质档案材料的领取手续。当年未录取考生的纸质档案,县考试中心应于10月底前退回考生报名点。县考试中心须认真做好档案的交接记录。各地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档案建立与管理,并对考生纸质档案(或人事档案)客观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

考生高考纸质档案应具备如下材料:

(1)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2)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

(3)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学籍证明材料,往届生毕业证复印件;

(4)考生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应具有相应的材料:①享受优惠加分考生申报表及有关证明材料;②国家专项、高校专项招生报考资格审核表。

考生享受加分优惠的情况按规定录入考生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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