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2024年普通高校招收西藏高中班(校)毕业生招生工作规定
2024年05月07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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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15.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如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
考生须按就读省(市)招委会制定的体检工作组织办法,参加由县级以上考试招生机构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1)考生须认真核对本人体检信息并签字确认,因核对失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报考空军招飞、司法、军队院校(限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边海防学院昆明校区藏族中学考生)及公安院校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还需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16.高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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