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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

2023年05月04日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二、考生档案

(一)考生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其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和试点市(州)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数据要确保真实准确、图像规范,且与考生的《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及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内容一致。

(二)考生纸质档案的建档工作坚持报名点、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市(州)招生考试机构三级质量检查验收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各中学和考生所在单位要逐项验收《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和《志愿表》等材料的各项内容是否属实、规范、准确、整洁,有无错填、漏填,各表中相同项目填写内容是否一致,本人简历是否连续。享受各类加分材料须层层审核盖章。各中学要加强考生档案建立与管理,并对毕业生纸质档案客观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

对口招生考试考生的建档工作,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办法》有特别规定的,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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