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022年05月11日
来源:新疆招生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一、报名
1.考生报名资格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办法按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新教厅〔2021〕59号)执行。
2.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特别要加强在报名、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等主要阶段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内容、提供的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承诺被录取后按时报到就学。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