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021年05月26日
来源:新疆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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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社区、街道办事处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中。
8.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刑罚、处罚期内的;
(3)违反自治区相关法规、条例,正在接受相关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报考军警公安类或提前批次有相关要求的高校,考生还须参加专门组织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报考本科提前批次其他类别的考生还须按招生高校要求进行专门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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