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021年04月12日
来源: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二、 考生档案
4.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 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体检信息、 志愿信息、 高考成绩信息、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会考) 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 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 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 体检表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 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5.考生纸质档案由县(市、 区)招考机构负责组建, 内容包括考生报名登记表、 体检表、 高考成绩单、 应届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报告单、 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档案、 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 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证书复印件或证明原件、 照顾录取对象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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