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020年06月18日 来源: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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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报名

1.符合教育部及本市规定的报名条件者可以申请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

2.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报。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其学籍所在中学进行报名确认,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在其户口所在地的区招办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确认。

3.报考者按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个科类履行报名手续,报名参加高考的所有考生须进行电子摄像,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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