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20年05月13日 来源: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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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我市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19〕25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

二、考生档案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五、考试

六、评卷及成绩发放

七、招生计划及章程

八、志愿填报

九、录取

十、特殊类型招生

十一、信息公开公示

十二、新生入学与复查

十三、工作职责

十四、招生经费

十五、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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