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招生经费
51.各级考试机构的招生经费,应由地方教育事业费列支保障。高校的招生经费,在本校事业费列支保障。
52.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省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53.对参与监考、评卷、巡考、试卷保密值班、录取等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应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