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019年06月12日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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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招生经费

54. 各级考试机构的招生经费,应由地方教育事业费列支保障。高校的招生经费,在本校事业费列支保障。

55. 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56. 对参与监考、评卷、巡考、试卷保密值班等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应付 给 相应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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