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招录取7月初开始 市高招办详解五大事项

2018年07月04日 来源: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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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市2018年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的结束,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初全面展开。录取期间,市高招办将结合“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市各项招生工作规定和工作纪律,依法遵章招生,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公平公正;按照新时代新作为新担当的要求,秉承“心系考生,情暖院校”的理念,坚持以考生为本,践行服务宗旨,强化责任担当,通过向招生高校提供优质服务,积极为我市考生争取更多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

一、各批次录取时间早知晓

(一)7月初开始,艺术、体育类本科高校按照设置的录取批次依次进行录取。

(二)7月上旬开始,普通类本科高校按照提前本科、“农村专项计划”、普通本科批次(含A、B阶段)的顺序依次进行录取。

预计7月22日,市高招办公布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高校余缺计划,符合要求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征询志愿。

预计7月27日,市高招办公布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高校余缺计划,符合要求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征询志愿。

(三)7月28日至7月30日中午12时,考生填报高职(专科)志愿。

8月初,按照高职(专科)艺术类、体育类和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次录取高校顺序依次进行录取。

二、五个“到位”确保招生规范

2018年我市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多措并举,强化规范管理,从五方面严格落实依法治招。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录取现场设有系统组、录取检查组、录取审核组、纪检监察组、咨询信访组,各组明确职责分工,相互监督制约,确保录取信息准确、录取程序严谨、录取结果公平。

二是教育培训到位。加强全体招生录取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法治教育,工作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录取政策和工作程序,严守工作纪律。

三是监督检查到位。市纪委驻教育两委纪检组、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纪委共同对招生期间各单位执行国家招生规定和招生计划、遵守招生纪律和招生禁令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四是场所管理到位。录取场所实施封闭式管理,除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以保证招生工作安全有序。

五是过程管理到位。严格落实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管理要求,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和数据备份。考生电子档案的流转、招生计划的调整、招生信息的动态管理和录取审批均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实现,市高招办与高校之间的工作轨迹全部由计算机信息系统予以记载,确保录取工作的严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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