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招录取7月初开始 市高招办详解五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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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执行30条“禁令”,确保录取公平公正
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切实遵守教育部招生工作30条“禁令”,牢固树立底线意识、红线意识,把“公平、公开、公正、安全、透明”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市高招办在此郑重承诺:不违反投档工作程序或在政策之外降低标准向有关高校投放考生档案;不将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考生档案投放给高校或为高校办理录取手续;不对已录取考生违规变更录取学校和专业。同时,将监督在津招生各高校不得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简章或者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擅自扩大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规定的项目范围、招生计划;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得在特殊类型招生中变更经公示的考生入选专业、录取优惠分值或录取不具备条件的考生;不得避开市高招办通过中介机构或中学教师等自行组织生源录取考生等。
四、七个步骤详解录取环节
今年我市的普通本科批次(含A、B阶段)、高职(专科)等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该模式下,录取工作主要分为七个步骤。
一是模拟投档。模拟投档是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特有的工作环节,在此期间,考生档案状态无变化,而是通过运行计算机程序,对在津招生高校的生源和投档分数进行预测。模拟投档结果出来后,市高招办按规定程序向每一所高校公布模拟出的最低投档分、生源的分数分布等详细数据。
二是确定调档比例。在津招生高校依据模拟投档情况和高校的招生章程,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平行投档模式下高校通常按100%设定调档比例),如高校拟增加招生计划,需在正式投档前将招生计划通过“教育部来源计划网”调入本市。
三是正式投档。市高招办按照在津招生高校最终确定的调档比例和考生志愿,将符合高校调档条件考生的电子档案投递给高校。平行志愿只进行一次投档,不进行补充投档。
四是审阅档案。在津招生高校在规定时间内对已投档考生的电子档案进行审阅,审阅内容包括考生的成绩、院校志愿、专业志愿、是否服从调剂、体检表以及基本信息等电子档案。
五是进行分专业预录取。在津招生高校按照考生的成绩和专业志愿,根据招生规定和已公布的本校招生章程合理安排考生专业,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预录取,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予以预退档,并将预录取和预退档的结果通过网络上传至市高招办。
六是录取检查。市高招办对在津招生高校提交的预录取和预退档结果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高校是否按照其招生章程规定的原则录取;高校对录取新生专业安排是否合理;高校完成计划情况;高校预退档考生的退档理由是否合理。若发现高校的分专业录取或预退档结果不合理,市高招办会及时指出,要求校方按规定录取,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
七是录取结束。对于通过录取检查的招生高校,市高招办将予以录取结束。在津招生高校将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寄送至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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