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18年05月12日 来源:重庆招考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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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

29.我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高职分类考试和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教委统筹管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在区县政府分管负责人(招委主任)统筹指挥下,协调相关部门全力支持,明确责任,建立国家教育考试责任追究制度。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及考试机构也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切实做到万无一失,平稳有序。

30.各区县(自治县)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的通知》(渝教考发〔2017〕15号)要求,加强保密室建设和管理,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制定失(泄)密应急处置预案,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机制和报告制度。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试题的绝对安全。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必须立即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和当地招委、教委主要领导,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凡发生失(泄)密事件,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责任。

31.各考点应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要求建设。考点原则上应设置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如确需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设置考点,须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批。

32.我市全国普通高考分为:高职分类考试和全国统一考试两类。其中,高职分类考试含普高类(普通高中考生,下同)和中职类(高职对口类和中职直升类的考生)两个类型。

(1)高职分类考试: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笔试部分)在3月17—18日进行;中职类考生职业技能(实操部分)在3月24—25日进行。

考试科目、分值、免试对象及审核办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7〕19号)执行。

(2)全国统一考试:6月7日—8日。

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科目及分值分本科、专科两个层次设定。

本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4科。各科分值设定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满分均为150分(外语含听力30分,笔试120分),综合(文、理)科满分为300分,合计总分满分为750分。

专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3科。各科分值设定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满分均为150分(外语含听力30分,笔试120分),合计总分满分为450分。

从2019年起,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科目及分值不再分本科、专科层次设定,其考试科目统一设定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满分均为150分(外语含听力30分,笔试120分)、综合(文、理)满分为300分,合计总分满分为750分,各批次投档时均按四科总成绩计算。

33.高职分类考试试题(包括试卷、带试题内容的答题卡、副题,下同)、参考答案、评分参考在本科目考试启用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命制;评分参考自启用起5年内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评卷过程中制定的评分细则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考生答题卡在成绩公布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全国统考试题(包括试卷、带试题内容的答题卡、副题、听力光盘,下同)、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在本科目考试启用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命制;评分参考自启用起5年内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评卷过程中制定的评分细则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考生答题卡(含小语种答题纸,下同)在成绩公布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外语口试试题(包括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命制。

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参考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印制,其印制、运送与保管要符合国家安全保密规定。

34.我市高职分类考试和全国统考的组织实施按《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细则》(渝教考发〔2018〕8号)相关规定执行。在考试过程中要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为残疾人参考提供合理便利。

35.根据教育部规定,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时间安排在6月9日进行。外语口试考点由各区县(自治县)考试机构安排,考生在报名区县所设置的口试考点参加口试。各区县(自治县)考试机构应加强领导,采取措施,严格管理,认真做好外语口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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