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招生
45.为促进高等教育协调发展,不断缩小区域的差距,向农村或偏远地区倾斜,进一步增加农村贫困地区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今年仍继续实施国家、地方、高校、苏区四个专项计划。此项招生按照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