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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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艺术类专业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为便于各高等学校及时、准确上报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数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开发了“艺术类专业管理系统”,请各招生院校在此系统上报艺术专业校考合格考生成绩数据。具体使用方法如下:
一、系统使用说明
系统网址:http://www.xjzk.gov.cn。点击“艺术类专业管理系统”按钮,在登录界面用户名栏处输入用户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账号为院校全称,密码默认为院校国标代码,第一次登录后需修改密码,如遗失请与我院信息处联系重置。
二、院校信息维护与申报考点
拟在我区设置艺术类专业测试考点进行校考的区外本科高校,须于2018年1月10日前登陆艺术类专业管理系统,进入“院校信息维护”界面,填写办学性质、考试科目、是否省统考涉及的专业等院校信息,待审核通过后,并打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测试设点申请表”盖章后报我院高招处审核。考点统一安排在新疆师范大学,考试时间:2月23日-3月1日。校考期间,各高校应接受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未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同意而在我区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的,其专业考试成绩一律不予认可。
三、校考考生报名数据上报
进入“导入合格成绩”界面,请先下载模板,按照模板要求制作成绩数据(Excel格式)。在此界面上传成绩数据后校验并提交。如数据有误导致校验不通过,请下载报告查看错误信息,修改后重新上传。
四、查看校考成绩
用户可通过“查看成绩”界面查看上传后的数据,如需修改考生成绩,请在“导入合格成绩”界面重新上传。
五、用户管理
院校可通过“用户管理”界面设置用户并分配权限,设置或修改密码。
六、相关业务联系方式
数据报送处室:高招处,电话:0991-8750000/8753876
传真:0991-8752302
技术支持处室:信息处,电话:0991-8750141
附件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测试设点申请表
院校代码(国标) | 院校名称(公章) | ||
办学性质 | 拟招生计划 | ||
测试 专业 | |||
备注 |
院校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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