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管理,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维护公平公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高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工作
二、招生体检
三、招生计划及章程
四、考试
五、考风考纪
六、填报志愿
七、录取
八、招生经费
九、高考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
十、招生工作纪律
十一、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