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2016年05月18日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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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录取

27.所有高校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8.录取工作执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凡是退回的电子档案必须注明退档理由,并有文字记录保留备查。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进行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29.录取批次

文史、理工类:共设提前批本科、国家专项本科、第一批本科(含地方专项)、第二批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高职(专科)等6个批次。

艺术类:共设提前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分A、B段)、提前批高职(专科)、高职(专科)等4个批次。其中,提前批本科为外省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部分省内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第二批本科A段为原省内本科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含部分列入提前批本科的专业),第二批本科B段为省内外独立学院及部分民办本科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提前批高职(专科)为部分省内外院校艺术类专科专业;高职(专科)批次为省内外院校艺术类专科专业。

体育类:共设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分A、B段)、高职(专科)等3个批次。其中,第一批本科院校包括招收体育专业的省内外“211工程”(含)以上院校、14所体育类院校及江西师范大学;第二批本科A段指除第一批本科以外的其他本科院校,不包括独立学院;第二批本科B段是指原省内外三本院校(主要指独立学院);高职(专科)为省内外院校体育类专科专业。

“三校生”类:三校生文理类和三校生艺术类分别设本科、高职(专科)共2个批次录取,三校生体育类仅设高职(专科)1个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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