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016年05月16日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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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生电子档案
23.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
24.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纸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各市、县(市、区)考试招生机构和有关学校应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校验、确认,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25.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信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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