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016年04月29日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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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管理,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维护公平公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工作

二、招生体检

三、招生计划及章程

四、考试

五、考风考纪

六、填报志愿

七、录取

八、招生经费

九、高考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

十、招生工作纪律

十一、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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