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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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如何提高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入学机会?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孩子上大学的问题,也采取了很多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大学的比例。今后这些地区的学生仍然会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帮助。一是我省将继续大力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我省地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二是积极支持高校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实施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三是省属高校继续招收免费师范生和免费医学定向生;四是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22.我省中小学招生入学办法有什么变化?
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考试是整个考试招生改革的基础,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建立更加科学、明晰、便捷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破解义务教育择校难题,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程。因此,我省将总结推动学区制管理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办法。同时,将制定高中阶段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意见,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全面推行将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合并进行的方法,推行考试科目成绩等级呈现方式。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的多元录取机制,坚持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
23. 如何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
一是健全招生章程发布机制。高校按规定要求每年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在招生章程中实事求是、明确清晰地载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二是健全招生录取监督机制。高校应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其管理和监督作用。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高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三是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高校作为招生录取的主体,应及时回应处理各种录取申诉问题。
四是建立招生问责制。校(院)长是高校招生录取第一责任人,录取通知书由校(院)长签发,对录取结果负责。
24.如何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
探索建立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衔接沟通体系,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格的中职学校实行自主招生,逐步提高专科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比例、本科高校招收专科高职院校毕业生比例、高职院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比例。对中职毕业生中符合一定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经相关高职院校考核后可免试录取。探索成人高校考试招生改革,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方案,逐步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研究制定学分互认和转换的实施意见,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及其他教育形式之间学分转换,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鼓励省内高校单独招收残疾考生,增加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升学机会;积极创造条件,为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各类考试提供便利。
25.如何加强考试招生的监督管理?
加强考试招生的监督管理,是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健全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二是健全国家教育考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各成员单位职责,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考试安全体系。三是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建设。四是健全学校自律机制,严格落实各项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考试公平。五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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