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须知

2014年06月25日 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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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编排说明

一、201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本按理工类、文史类、文科艺术类、理科艺术类、文科体育类、理科体育类六大类分批次编排,考生可根据自己报考的类别选择使用。

二、“招生计划”中院校名称或专业备注中有“面向XX市(县)”的,表示该院校招生计划只招收户籍在“XX市(县)”且在当地报考的考生,其他考生填报无效。

三、“招生计划”中备注有“只招英语语种” 的,表示该院校(或专业)只招高考时选考英语语种的考生;备注有“有英语口试要求”的,表示该院校(或专业)录取时需参考该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成绩。

四、“招生计划”中院校名称下方备注的地址为该校校址,各专业的办学地点应以院校招生章程公布的为准。

五、艺术类招生由于院校批次安排和录取规则不同,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先登录相关院校网站或直接咨询院校,详细了解所要报考的院校对艺术类相关专业要求或录取规则后,再慎重填报。

六、艺术类招生计划中,凡是未公布招生计划数的院校专业,由招生院校根据合格生源情况在投档后、提交预录取结果前确定,具体事宜考生可直接向院校咨询。

七、考生入学后的收费标准与公布的院校收费标准不相符,以及所公布的院校收费标准为“待定”的,均按院校所在地物价局的批文为准。

八、“招生计划”未公布的事项,如体检要求、单科成绩要求、特殊行业规定等,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请务必先了解院校的招生章程公布的各项录取规则后再填报。

九、招生院校代码按四位数编排

(1)1、2、4开头的分别表示省内院校的本科一批院校、本科二批院校、专科层次院校;

(2)5、6、8开头的分别表示省外院校的本科一批院校、本科二批院校、专科层次院校;

(3)9开头的表示军事、部分艺术类院校及其他类型院校;

(4)如果某院校代码第一位数存在其它批次数,则表示该院校有跨批次招生。后三位数为院校的顺序号。按先省内、后省外院校名称的汉语拼音顺序排列。

十、如有部分院校信息不全,考生可自行登录高校网站了解所需信息后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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