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2013年12月05日
来源: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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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文化考试
(一)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文化考试。体兼文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外语、数学(文)和文科综合;体兼理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外语、数学(理)和理科综合。
(二)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
(三)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和武术精英级(含)以上称号的,可申请参加由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单独考试,也可参加普通高考文化考试;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文化考试。
(四)报考初中五年制体育专业的考生,参加各地区组织的中考文化考试。
四、划线原则
(一)体育专业合格线
原则上按上一年度体育专业招生计划与合格生源1︰2.5的比例划定体育专业合格线。
(二)文化分数线和综合分数线
1.本科
(1)文化分数线:按当年度体育文(理)招生计划数1:1.5的比例划定体育专业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2)综合分数线:在体育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分别按体育文(理)招生计划数1:1.3的比例分别划定体育文(理)综合(综合分=文化分÷2+专业分)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2.三本及高职(专科)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文化考试成绩以及招生计划总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划定三本及高职(专科)文化分数线和综合分数线。
五、填报志愿
(一)考生须根据《贵州省2014年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院校专业、招生计划及所报招生院校当年的招生简章,按贵州省高考填报志愿规定,认真细致、准确无误地填报志愿。
(二)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非体育专业志愿,但投档时,体育专业志愿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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