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3年11月04日 来源: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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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报名

(1)报考空军飞行员、民航飞行员、少年班的考生,由所在县(市、区)招考办受理报名,与其他考生统一编排考场并参加考试。少年班的考生只能参加招收少年班的高校录取。

(2)残障单独招生报名。报考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联合大学、长春大学、绥化学院等招收视障、听障残疾考生,各市(行署)招考办受理报名,考试由招生学校单独组织。

(3)二级运动员冰上项目测试报名。申请冰上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照顾加分的考生须参加报名测试。测试时间、地点以下发准考证为准;二级(含)以上运动员冰上测试项目为:大道速滑500米和1000米。各级招考办要详细填写《2014年黑龙江省参加测试二级运动员备案表》(附件4)。测试标准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布。暂未获得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各级招考办可先受理报名(标注无证书),参加省统一测试认定,待等级证书下发后,经测试合格的考生将等级证书交市(行署)招考办审查,2014年5月底前上报省招考办,可享受照顾加分。若测试合格却没有获得等级证书者,测试成绩无效。其他项目的二级运动员测试于2014年3月以后申报。

(4)报考我省13所单独招生的高职(专科)院校的考生,由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受理报名,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考试,考生只允许报考一所院校不得兼报。(考生志愿填报需登录所报院校网站,填报专业志愿),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可兼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凡被单独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5)考生不得跨科类、跨地域重复报名。

6.报考费。凡是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须交报名考试费150元。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另交术科报名考试费135元。报考艺术类、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省级统考的考生另交专业课、术科报名费15元,每报考一科交考试费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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