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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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录取方式
(一)2013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异地网上录取,不组织集中式现场录取,也不在我院录取现场为高校提供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环境。
(二)根据教育部规定,我院不接受高等学校的委托录取任务。
(三)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实行远程录取管理模式的规定,在录取期间,高校委托人员、定向单位人员、合作办学单位人员等非招生录取人员不允许进入招生录取场所。
二、录取原则和办法
(一)录取原则。
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入学考核形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的原则。
(二)工作原则。
高等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高等学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我院负责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三)志愿设置。
我区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设置仍分为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两种设置模式。顺序志愿是指在某个录取批次设置的多个院校志愿有先后顺序,其表述方式如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录取批次设置的多个院校志愿均为并列志愿,其表述方式一般是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多个志愿,如A志愿、B志愿、C志愿、D志愿。录取前填报的平行志愿均为第一志愿。
⒈顺序志愿设置。
我区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共设置6个批次顺序志愿。其中,本科共4个批次:本科提前批、独立学院提前批、本科第二批预科A类、本科第三批预科。高职高专共2个批次:高职高专提前批、高职高专预科批。
顺序志愿的各批次分别设置2个院校志愿,即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⒉平行志愿设置。
我区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共设置7个批次平行志愿。其中,本科共6个批次: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本科第一批A类、本科第一批B类、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二批预科B类、本科第三批。高职高专共1个批次:高职高专普通批。
平行志愿的各批次分别设置4个院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其中,广西区内院校在“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中再分为三种选项,具体表述为:一是全部服从调剂,即服从到该院校的所有专业;二是部分服从调剂,最多服从10个专业,即在该院校内再选择10个校内专业服从调剂;三是不服从调剂,即不服从该院校所有校内专业的调剂。
⒊自主选拔录取批志愿。
自主选拔录取批供取得自主招生资格、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填报。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填报的志愿必须是考生本人所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院校之一,且填报的专业应为“自主招生专业”;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填报的志愿必须是考生本人所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院校之一,且填报的专业应为“高水平运动员专业”;取得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填报的志愿必须是考生本人所取得艺术特长生资格的院校之一,且填报的专业应为“艺术特长生专业”。
所有院校(包括在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录取的院校)的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均在自主选拔录取批录取;考生在自主选拔录取批被录取后,则不可被后续的录取批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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