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2013年06月03日
来源: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六、招生计划
64.为了提高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格计划执行管理,根据教育部要求,高校在本地和跨省招生来源计划将继续实行网上管理办法。来源计划的编制、上报、审核、汇总、分送、调整、执行及相关管理工作均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同时,要严格实行密钥管理,确保计划编制、调整、执行工作安全、有效进行。高校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在我省的生源计划调整必须征得我省招考中心和主管部门的同意,并一律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软件在网上进行。高校负责处理因调整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省招考中心于5月6日从“教育部计划网”下载分送至我省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信息数据库和代码字典库,并对其进行查阅、整理和规范,确定录取批次后通过“山西省普通高校网上计划核对系统”反馈给高校,由高校在网上系统对其进行核对、补充、复核并确认上报。我省招考中心统一向社会公布并报教育部备案。未经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省招考中心不予接收和公布,也不予安排招生。招生来源计划一经公布,未经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变更。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