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阳光招生问答(二):招生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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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什么是上线落选?为什么会出现上线落选?
为了让高校和考生有一定的选择余地,每个批次划线时,要保持上线考生数略多于招生计划数,部分达到批次线的考生因招生计划限制不能被该批次院校录取,通常称为上线落选。每一批次录取完毕后,总有一些特征成绩达到或超出批次线的考生没有被该批次院校录取。
上线落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1)院校志愿填报失误落选。考生成绩达不到填报院校的校线,各志愿都落空,没有机会参与投档而落选。(2)填报志愿过少落选。填报的志愿太少,如只填报一个院校志愿,填报院校落选后,再没有机会参与其他院校录取了。(3)专业志愿填报失误落选。部分分数较高的考生全部填报热门、紧俏专业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虽然档案投到了学校,但高校无法满足其填报的专业志愿被退档。在去年的一本平行志愿录取中,这个问题尤其突出,希望引起考生重视。(4)填报了因身体条件高校不予录取的专业。(5)相关科目成绩偏低,达不到学校录取要求。有的考生虽然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的校线,但由于某一门单科成绩太低,或者与填报专业相关科目的成绩没有达到学校要求,学校不予录取。此外,还有因档案内容不全、不真实等原因而落选的。
26.什么是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考生录取后如何领取纸介质档案?
高校招生考生档案分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
考生电子档案是院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电子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考生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等)、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电子档案要求真实、准确、完整,与考生体检表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电子档案中的报名信息、志愿信息和联系方式等内容因考生本人填写或校对失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网上录取过程中所说的“档案”指的是考生电子档案。
考生纸介质档案包括:高考报名登记表、体检表、高中阶段学籍档案材料和优录证明材料等。纸介质档案是高校学生学籍管理的组成部分。
我省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办统一管理,不进入省招办招生录取现场。所有录取考生(包括军事院校录取的新生、空军和民航招收的飞行学员)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领取纸介质档案,考生报到时自己带到高校。领取纸介质档案的时间一般在8月下旬至9月底,具体时间由各市(州)招办确定并公布。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到招办指定地点领取纸介质档案。
27.哪些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加分投档的政策性照顾?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考生如同时符合下列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
①少数民族考生;
②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③应届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级以上运动会(主要指世界中学生体育竞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全省运动会;由省教育厅牵头与省体育局等部门联合举办或省教育厅发文举办的全省中学生运动会及全省中学生单项体育竞赛)获得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
④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考生如同时符合下列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
①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②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
(3)父、母和本人均为农村户口、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独生女考生报考湖北省属高校时,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同时符合第(1)(2)(3)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附加分。
(4)在我省参加高考录取的外省籍随迁子女,享受教育部统一规定且我省实施的优录加分政策。
28.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考生如何办理优录证明材料审核手续?
(1)少数民族考生须经县(市、区)公安和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须经市(州)和县(市、区)外事侨务部门审核盖章。
(3)台湾省籍考生须经省台办审核盖章。
(4)体育竞赛优胜者须经市(州)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5)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须经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6)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须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7)荣立二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军人、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须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8)农村独生女须经乡、县(市、区)、市(州)人口计生部门和公安部门审核盖章。
优录资格审核实行部门负责制。考生优录身份认定和相关原始证件的真实性由优录项目涉及的县(市、区)、市(州)及以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盖章确认。在加分投档项目审核中,对考生出具证件的真伪和其身份的确认,谁审核,谁签字(盖章),谁负责。各县(市、区)招办负责接受本地报名考生优录申报,核实考生申报项目是否符合规定,核对考生报名信息是否准确,检查证明材料是否完整,相关部门签字盖章手续是否齐全。市(州)招办负责复核考生申报项目和证明材料,汇总检查县(市、区)招办报送的考生信息无误后上报省招办。省招办汇总全省考生优录信息,向社会公示加分投档考生名单,接受举报并协助调查核实,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处理举报核实后的考生。县级招办和中学要公示享受政策性照顾考生的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省招办公示的考生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29.优录加分在录取过程中如何使用?
对经审核、公示符合优录加分条件的考生,省招办在投档时,将考生优录分加入考生高考总分,形成考生特征成绩,并按考生特征成绩进行投档。从近几年录取情况看,一般院校在录取时使用考生的特征成绩,即认可考生的优录加分。但也有部分高校不采用考生特征成绩进行录取,按考生的高考总分进行录取。享受优录加分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要认真阅读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对不认可优录加分的高校要慎重考虑,尽量有效利用优录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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