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简章
2013年12月27日
来源:南京艺术学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五、报考地点及时间
1、凡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附中学籍的毕业生,报考对应主修专业,专业考试时可免初试(初试成绩计入总分的专业除外)。但仍须办理报名手续以及初试结束后的复试手续,并出示所在附中注明主修专业的证明。凡专业初试成绩计入总分的,必须参加初试。
2、凡参加南京艺术学院社会水平考级(音乐类)获8级以上优秀证书的考生,报考对应主修专业,专业考试时可免初试(初试成绩计入总分的专业除外)。但仍须办理报名手续以及初试结束后的复试手续,并出示相应考级证书。凡专业初试成绩计入总分的,必须参加初试。
(表2)
南京艺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在江苏省招生报考地点、时间
招生专业及方向报考规定
环境设计面向江苏省各市县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招生。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艺术类专业加试。加试报名时间见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南京艺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在江苏省招生报考地点、时间 | |
招生专业及方向 | 报考规定 |
环境设计 | 面向江苏省各市县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招生。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艺术类专业加试。加试报名时间见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
产品设计 | |
视觉传达设计 | |
数字媒体艺术 | |
表演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舞蹈编导 | |
音乐学(师范) |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