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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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以上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以5月份在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站上(http://***/)公布的为准;
2、“外省考生按文化分择优录取”,即按文化分比值由高到低排序,
文化分比值=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外省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即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
综合分=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专业满分值+专业分
3、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各专业只面向江苏招收对口单招考生,其他艺术类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
4、广告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只招收普通类文科考生,专业免试,考生直接参加所属省文化高考,依据各省普通类本二文科分数线,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5、艺术类专业在外省不编制分省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当年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者;因触犯刑律而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者或正在服刑者;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3、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①音乐表演(声乐、流行音乐演唱、音乐剧)专业:发声器官无疾病,听觉器官无疾病,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②音乐表演(器乐演奏类)专业:听觉器官无疾病;
③表演、播音主持专业: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男身高1.73米以上、女身高1.63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④舞蹈表演专业:男身高1.75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⑤录音艺术专业:听觉器官无疾病。
三、报考规定
1、江苏省考生
①报考音乐学(师范)、绘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只须参加江苏省音乐或美术专业统考。
②报考除以上专业外的其它专业的江苏省考生,须参加南京艺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即:校考)。参加校考的考生须于2013年12月28日—2014年1月7日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报名,打印报考登记表,并于1月10或11日前往南京艺术学院46号楼北侧大厅进行信息确认。现场确认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报考登记表、省考试院发给的《2014年江苏省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原件。之后,再前往各专业报名点选择报考专业。参加校考的江苏省考生只能在校内考点考试,在校外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③报考中国画、雕塑、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的江苏省考生,美术专业统考成绩须达江苏省公办艺术本科(美术统考)省控线,否则,上述专业校考成绩无效。
2、外省考生
①我校在省内外均设有专业报考点,各考点进行考试的专业不同,外省考生请根据拟报考的专业选择相应考点参加考试。
②报考南京艺术学院的外省考生,如选择在南艺校内考点参加考试的,须远程网上报名,请考生于2013年12月28日—2014年1月7日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报名,打印报考登记表,并于1月10或11日先前往南京艺术学院46号楼北侧大厅进行信息确认。现场确认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报考登记表、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之后,再前往各专业报名点选择报考专业。如选择校外考点参加考试的外省考生,须按所选择考点规定的时间、报名方式等要求进行报名、考试。
③根据河北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河北考生凡报考绘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化遗产研究)、中国画、书法学、工艺美术专业的,只能选择我校在石家庄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我校设在石家庄的考点,只允许河北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④根据河南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河南考生凡报考绘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化遗产研究)、中国画、书法学、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服饰表演)、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剧、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流行音乐创作)、音乐学(音乐传播、乐器修造)专业的,只能选择我校在郑州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我校设在郑州的考点,只允许河南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⑤根据湖南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湖南考生凡报考绘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化遗产研究)、中国画、书法学、工艺美术专业的,原则上只能选择我校在长沙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考生须登陆“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网址:http://www.hneao.cn/ks]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确认,考试地点待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湖南省考试院统一安排;报考上述专业的外省考生,须前往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现场报名。
湖南考生凡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专业的,原则上只能选择我校在长沙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考生须登陆“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网址:http://www.hneao.cn/ks]进行网上报名,缴费确认时间(地点)详见“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上公布的“省外高校来湘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考点及考试时间安排表”;报考上述专业的外省考生,须前往湖南师范大学(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音乐学院现场报名。
⑥根据甘肃省考试院有关规定,甘肃考生凡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剧、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流行音乐创作)、音乐学(音乐传播、乐器修造)专业的,原则上只能选择我校在兰州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
⑦根据福建省考试院有关规定,福建考生凡报考绘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化遗产研究)、中国画、书法学、工艺美术专业的,只能选择我校在福建师范大学设立的考点参加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⑧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山西省考生凡报考绘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工艺美术专业的,原则上只能选择我校在南京艺术学院考点或山西太原师范学院设立的考点进行考试。
山西省考生凡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专业的,原则上只能选择我校在南京艺术学院考点或山西艺术职业学院设立的考点进行考试。
山西省考生凡报考我校上述专业之外的专业,原则上只能选择我校在南京艺术学院考点进行考试。
⑨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或联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招生部门在录取时不予投档,即参加本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
⑩鉴于我校在组织专业考试时,有些省的艺术类省级统考工作可能尚未开始或成绩尚未公布,考生可以先参加校考。
⑾在外省招生的所有艺术类专业,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3、考试纪律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我校将其作弊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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