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关于做好201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1年10月25日
来源: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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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几点要求
1.高考报名是普通高校招生的基础工作,也是综合治理考风考纪的关健环节,各级招考办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要广泛宣传,避免考生漏报,尤其避免艺术、体育类考生漏报。
2.各级招考办要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严格审查报名资格,严防外省户籍考生报考;严防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报考;严防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报考;严防民族成分作假;严防各类人员替考。
3.要确保报名信息准确。各级招考办要加强报名信息的核对审查,报名信息一经上报国家注册,不得更改。要认真核对省普通高中考试评价办公室提供的部分信息与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要向考生强调填写本人及家长联系电话的重要性,保证录取期间能及时联系考生。各级招考办要加强录入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准确无误。
4.各级招考办和高级中学要各负其责,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考生、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或社会其他人员在报名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违反有关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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