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美术术科考试大纲

2011年10月18日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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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色彩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范围与形式

  考试范围:静物、人物头像

  考试形式:①写生;

  ②表现由考场提供的图片或相关资料所规定的内容;

  ③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水彩纸(考场提供);

  ②水粉或水彩颜料均可(考生自带);

  ③不大于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④试卷完成后不允许在画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3.考试时间

  考生时间为3小时。

  4.评分标准及占分比例

  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有明确的色调意识和良好的色彩感觉,构图合理,色彩关系明确生动,画面富有美感;色彩与形体结合紧密,表现生动,形体刻画深入,画面整体效果好。其中:

  构图占15%

  色彩关系占35%

  色彩造型能力占25%

  色彩表现技法占25%

  5.试卷样卷

  试卷样卷见附录二。

  (三)速写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范围与形式

  考试范围:人物动态、人物动态的组合、人物与场景的组合

  考试形式:①写生;

  ②表现由考场提供的图片或相关资料所规定的内容;

  ③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素描纸(考场提供);

  ②铅笔、炭笔、钢笔均可(考生自带);

  ③不大于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0分钟。

  4.评分标准及占分比例

  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比例正确、动态特征鲜明,表现手法大胆、肯定、流畅、生动;能够准确地画出命题所要求的动态特征,有较强的画面组织能力和造型能力;主次分明,节奏感强,能够较深入地刻画主体对象的细节。其中:

  构图占25%

  人物动态表现占30%

  造型与比例占30%

  表现技法占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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