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圆满结束

2011年08月31日 来源: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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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录取公开透明,招生规范有序。在政策上继续严格执行“不点录”、“不补录”、“不违规降分录取”等政策,录取管理进一步规范,没有任何操作空间。在管理上继续实行录取现场全封闭管理和录取工作集体议事制度,录取期间共召开录取现场协调处置小组工作会议7次,凡是涉及到计划调整、投档模板设置、特殊类型招生批件投档以及录取中遇到的其他有关具体问题,均通过集体研究,并按工作流程由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执行。我省在平行志愿投档时,在上线考生中严格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照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顺序出档。在每一批次投档前,录取管理组会同信息技术组写出投档模板(即投档分数、投档方式、投档比例等规定)书面报告,经录取现场相关负责人审签后,由计算机自动投档。考生档案投出后,由招生学校通过录取系统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并按录取规则在规定时间内将录退意见上传到录取现场,由录检组对学校录退情况进行审核,无误后予以确认。在信息公开方面,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录取控制分数线、院校投档分数线、录取结果、院校招生缺额等信息,全方位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省教育考试院采取措施,完善了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手段,竭诚为考生提供高效、快捷的信息服务,录取动态信息每天更新3次,录取结果信息每晚及时更新。

  三、宣传咨询到位,舆论环境良好。我省高度重视招生宣传工作,省教育考试院除按照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公布有关信息外,还通过发布新闻通稿、召开高考新闻发布会、印发高考快讯等形式,及时公布录取进程和录取情况,共召开高考新闻通气会2次,发布新闻通稿38篇,编发高考快讯25期,及时满足了考生和社会的知情需求。同时,省教育考试院有针对性地做好了预警工作,先后多次通过媒体向全省考生发公开信和新闻通稿,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填报征集志愿以及提防“黑中介”、“学贩子”的欺诈,谨防上当受骗。由于信息公开和服务到位,今年录取和咨询现场比往年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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