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做好江苏省2011年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
2011年06月12日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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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治考核
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的考生须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
6月25日,各中学向志愿报考军校和国防生的考生发放《江苏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简称“政治考核表”,见附件1),并负责指导考生填写有关栏目,于6月27日交当地县(市、区)招生办汇总造册(录入政审库)后移交给当地人武部,人武部负责会同公安部门进行政治考核并作出结论。政治考核工作原则上于6月29日前完成,并逐级上报省军招办。
考生所在中学应当对考生在校表现作出鉴定;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应当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察,提出考察意见;县(市、区)人武部应当根据考生所在中学和公安部门的考核情况,客观公正地对考生作出考核结论。
异地考生的政治考核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人武部会同考生学校所在地的人武部共同组织实施。
六、面试和体格检查
省军招办统一组织全省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的面试和体格检查工作。
地点安排:苏州、无锡、镇江、常州、南京、扬州、泰州等七市考生在南京市田家炳高级中学(南京市鼓楼区长江新村8号);连云港、盐城、徐州、淮安、宿迁、南通等六市考生在江苏省清江中学(淮安市淮海北路50号)。
时间安排:①南京田家炳高级中学:6月27日泰州、扬州、镇江;6月28日南京、常州、无锡、苏州。②江苏省清江中学:6月27日盐城、南通、宿迁,6月28日连云港、徐州、淮安。有关市考生按照上述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和体检。6月29日上午为机动时间,组织未及时参检的考生进行面试、体检。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通知单和2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自行报到。
面试、体格检查工作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面试、体格检查结果。考生可于7月2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查询本人面试和体格检查结果。如有异议,可于7月3日18时前向省军招办提出复检申请(电话:025-80855448)。经审议同意后,7月4日在江苏省军区门诊部(南京市童家巷25号)安排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被录取考生的面试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表,省军招办将于8月底前寄送各招生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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