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做好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
2011年06月12日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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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军事、公安、司法院校面试、军检或体能测试
1.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凡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省控线、有意报考军事院校(含军事院校无军籍学员、国防生,下同)的考生,自行决定是否参加政审、面试和军检。6月25日-27日由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公安部门对拟报考军校的考生进行政治考核,作出考核结论。6月27日-29日,全省分两个点进行面试和军检,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等到所在地区对应的地点,参加由省军区组织的报名、面试和军检。地点安排:苏州、无锡、镇江、常州、南京、扬州、泰州等七市考生在南京市田家炳高级中学(南京市鼓楼区长江新村8号);连云港、盐城、徐州、淮安、宿迁、南通等六市考生在淮安市清江中学(淮安市淮海北路50号)。
2.凡有意报考公安部属院校且符合公安院校体检标准的考生,于6月26日-29日,凭身份证、准考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到扬州测试点,参加由江苏省公安厅与有关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和体能测试(或军检)。
报考江苏警官学院公安类专业、符合警官学院体检标准且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省控线及以上的考生,于6月26日-29日,凭身份证、准考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到指定的测试点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
3.凡有意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且符合其体检标准的考生,于6月26日-27日,凭身份证、准考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到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镇江市东门桃花坞1区14号)测试点,参加由江苏省司法厅和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和体能测试。
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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