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做好2011年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

2011年06月08日 来源: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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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

  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是军队院校、国防生招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其结果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考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该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负责组织。省教育考试院在分数线以上,依照各院校招收男、女考生计划数的3倍,向省军区招生办提供面试考生名单。

  政治考核以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1号文件)为依据,把考生的现实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调查了解清楚,重点掌握考生的入伍动机、现实表现、社会交往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体检执行解放军三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文件),其中武警部队学院按公安部《公安现役院校招收考生体格检查标准》(公政治〔2003〕208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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