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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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且近三年内在省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六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条件者,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在线报名系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打印报名表。此表连同所附各类比赛获奖证书、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冬令营时带来备查)和个人身份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一并寄送我校体育部高水平运动队。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体育部李珂收(430074);
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5日(以邮寄报名表的时间为准),学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学校将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于2010年12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示。资格审查公示合格的学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2011年华中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水平测试”。
(二)运动员水平测试:
学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测试标准和选拔办法,对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
测试项目:
篮球:1、身体形态2、篮球基本技术3、分组比赛
田径:1、身体形态2、专项测试
武术、1、身体形态2、难度动作3、套路
乒乓球:1、身体形态2、基本技术3、分组比赛
网球:1、身体形态2、基本技术3、分组比赛
测试工作结束以后,我校将根据建队需要和考生测试成绩,确定预录取资格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及考生所在中学公示。
测试时间:初定2011年1月12-14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录取:
1、我校将依照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根据我校建队需要和考生在我校的测试成绩,给予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预录取资格的考生不同程度的降分优惠,具体降分幅度以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的降分幅度和预录取通知书为准。
2、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统一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考生还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成绩要求。
3、对于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称号之一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合格,择优录取。
4、我校将于4月底、5月初向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寄发《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预录取通知书》。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通知书回执寄回我校。若在规定时间内我校未收到回执,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缺额不补。
四、其他
学校成立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录取工作,并坚持做到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和结果公示化;学校监察处全程参与高水平运动员的专项测试及录取工作,并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及公开性实施监督。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预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生源所在地。
五、若教育部2011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7557645
传真:027-8754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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