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录取办法

2010年12月07日 来源:华中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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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促进高校体育事业的发展,培养具有较高运动水平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我校2011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计划与招生项目:

  1.招生计划: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2.招生项目:篮球、田径、武术、乒乓球、网球(女)

  3.我校2011年拟在北京市、河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陕西省、重庆市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安排文、理科招生计划。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只招收理科考生。

  二、报名条件:

  各项目具备以下条件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截止到2011年8月31日)方可报名。

  篮球: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运动水平接近一级(含以上)且高中阶段获省级比赛前名六(湖北考生仅限全省“篮球高中联赛”和全省“篮球体校杯比赛”)或全国比赛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乒乓球: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获省级比赛单打(含双打)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单打(含双打)前六名。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武术: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或全国武术锦标赛、冠军赛个人项目前八名。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且近三年内在省级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或全国武术锦标赛、冠军赛个人项目前八名。

  网球:只招女生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比赛获得单打(含双打)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单打(含双打)前六名。

  田径: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且高中阶段在省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六名且运动成绩达到或超过以下标准者方可报名(以提供的比赛成绩册为准)

  100米(电计):男10.93女12.33

  200米(电计):男22.02女25.42

  400米(电计):男49.6女57.30

  110米栏(电计):男14.73

  100米栏(电计):女14.33

  400米栏(电计):男54.14女1:02.10

  800米:男1:54.50女2:12.80

  1500米:男3:54.90女4:31.00

  3000米:男8:35.00女9:50.00

  跳高:男2.00米女1.70米

  跳远:男7.30米女5.85米

  三级跳远:男15.35米女12.50米

  铅球:男15.00米女14.00米

  标枪:男60.00米女48.00米

  铁饼:男43.00米女45.00米

  全能(电计):男6320分女4510分

  注:以上标准参考国家体育总局2007年3月发布的《田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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