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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2010年11月23日 来源:北京师范大学

 

 一、 艺术类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科类

学历

学制

招生地区

050423

影视学

20

文理

本科

四年

面向全国招生

050401

音乐学(钢琴、器乐、声乐方向)

26

文理

本科

四年

面向全国招生

050406

美术学

11

文理

本科

四年

面向全国招生

050408

艺术设计

11

文理

本科

四年

面向全国招生

050409

舞蹈学

29

文理

本科

四年

面向全国招生

080623

数字媒体艺术

14

 文理

本科

四年

面向全国招生

050425

书法学

11

文理

本科

四年

面向全国招生

 

二、   招生对象及条件

1. 符合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

2. 舞蹈学专业考生须于198991日之后出生,身高不低于160cm

三、  报名

1. 网上报名:2010121-2011年2月15日,所有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报考者均须登录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admission.bnu.edu.cn/admission)进行注册,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填写、提交、打印《北京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

2. 缴费方式:

2010121-2011年2月15日进行网上缴纳:影视学、音乐学、舞蹈学、数字媒体艺术四个专业报考者须网上缴纳初试费100/人;美术学、书法学、艺术设计三个专业报考者须网上一次性缴纳初、复试及三试费共计260/人。缴费办法参照《网上缴费办法》进行,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凡通过影视学、音乐学、舞蹈学、数字媒体艺术四个专业初试考生,现场缴纳复试费80/人;凡通过复试考生,现场缴纳三试费80/人。

3.确认考试:2010121-2011年2月15日,影视学、音乐学、舞蹈学、数字媒体艺术四个专业报考者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选初试时间段;各专业考生都必须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   专业考试

1.考试要求: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考试准考证》、《北京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2.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

考试专业

专业考试时间

考点地址
联系电话

 

备注

  影视学

  音乐学(含钢琴、声乐、器乐方向)

  舞蹈学

④ 数字媒体艺术

初试:

218日-19

复试:

221-22

三试:

224

北京师范大学

田家炳艺术楼

01058809248

01058807962

 

220日:办理复试手续及收费;

9001600

223日:办理三试手续及收费。

9001600

⑤ 美术学

⑥ 艺术设计

220

 

7 书法学

218日—20

 

3.  考试内容及分值:

1) 影视学专业

初试(满分150分)

复试(满分350分)

三试

a) 语言表达;

b) 文学艺术基础知识口试。

a)  才艺展示(100分);

b)  构思阐述(250分)。

作品分析(笔试,满分250分)

说明:

1) “语言表达”:自备一段不超过三分钟的朗诵。

2) “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中外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作家作品知识。

3) “才艺展示”:个人最具代表性的艺术特长展示(不含朗诵)。

4) “构思阐述”:在规定的构思时间内,按照题目构思情节完整的故事或者创意。

5) “作品分析”:观看一段影视作品,按照要求做出书面分析;或对指定的文学作品进行书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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