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0年11月11日 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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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工作的准备

  (一)县招办要建立报名点,配备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必须是思想政治表现好、熟悉招生考试业务、身体健康的干部或教师。各县要提前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熟悉工作程序、进度安排、信息处理方法以及相关表格使用等。

  (二)县招办要按照我院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的统一布置,准备好所需的设备及有关材料。

  (三)县招办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要广泛宣传报名的条件、程序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四、报名办法和程序

  (一)网上填报基本信息

  1.考生填报基本信息通过远程网上进行。考生可任意选择地点上网填报,在规定时间内可以进行修改,在服务器运行期间可以查询。填报过程分为登录、查看提示信息、输入信息及提交,修改和查询与填报过程相同。考生要认真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应尽量避免现场确认时修改信息。

  2.选择报考科类和外语考试语种

  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体育、理工、艺术理、高职对口共6类。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报其中一类。艺术文的文化考试科目与文史类相同,体育或艺术理的文化考试科目与理工类相同。报考艺术文、艺术理、体育的考生,专业考试合格后,须持专业考试合格证或有关证明材料于5月 10 日前到报名点进行科类确认,凡没有在规定时间确认科类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资格,考试及录取将按照普通文史或理工类对待。

  考生可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中选考一门外语,并在报名时注明。选考语种不受科类的限制。

  3.其他

  单考单招类别(含保送生、运动训练与民族传统体育、一级以上高水平运动员、职教师资、特殊教育、技校单招、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单招)考生要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其信息作为院校组织考试录取的基础信息。

  少年班考生也需网上报名。

  (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工作包括确定身份、资格审查、办理缴费、采集照片和指纹信息、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签字确认等环节。

  1.现场确认身份

  将考生本人、其身份证及网上填报信息三者进行比对,如有不同之处,要进一步确认修改,最终使三者信息一致,否则不能通过现场确认。

  2.交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应届高中毕业生根据县(市、区)教育局普(基)教科提供的信息核查认定身份;报考高职对口的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根据县(市、区)教育局职教科提供的信息核查认定身份;

  (2)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现役军人须持军人证);

  (3)对于非应届毕业生,需持单位或街道(村民委员会)报考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毕业学校及时间、所在单位对其报考的意见等;

  (4)对同等学力报考者,应提供有效的同等学力证明。

  3.采集照片及指纹信息

  给身份确认通过的考生照相,采集其数字照片;通过指纹采集仪采集考生的指纹信息。

  4.特殊考生登记

  符合照顾条件的特殊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携带相关证明、证书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各1份,办理审核验证、登记手续,并填写《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考特殊考生登记表》(见附件二),经中学和县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连同证明、证书复印件交县招办。2011年享受照顾的范围,报名时暂按《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考照顾政策》(见附件三)的规定执行;招生录取时将按照我省2011年照顾政策执行。

  5.缴费

  考生应按照规定缴纳报名费及考试费。

  6.考生在认真阅读《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字。

  7.签字确认

  考生核对确认单中的信息准确无误后,需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所有信息一般不得改动。

  (三)其他

  少年班和香港、澳门单独招生院校考生报名具体要求另文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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